专利资助
INDUSTRY INFORMATION
  • 当前位置 : 行业动态 > 四川省各地资助政策汇编

    四川省

    国内申请

     

    单位

    个人

    发明

    1020

    510

    涉外申请

    巴黎公约

    按实际缴纳的官方费用、检索费和代理费的70%(一般单位)或85%(重点单位)给予资助。每项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PCT

    国际申请阶段和进入国家阶段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官方费用、检索费和代理费的70%(一般单位)或85%(重点单位)给予资助。每项每阶段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备注

    资助对象:专利申请人为在四川境内注册的单位和户籍属于四川省且经济困难的个人。

    成都市

    国内申请

     

    单位

    个人

    发明

    1000元(进实审后);5000元(授权后)

    2000元(授权后)

    实用新型、外观

    500(未费减);350元(费减)

    500(未费减);275元(费减)

    涉外申请

    外国申请中专利

    PCT发明

    10000元(国际检索后)

    直接向外国提交的发明

    10000元(美、加、日、韩及欧洲国家);4000元(其他国家或地区)

    外国授权专利

     

    美、加、日、韩及欧洲国家

    其他国家

     

    职务

    非职务

    职务

    非职务

    发 明

    30000

    8000

    15000

    4000

    实用新型

    10000

    4000

    5000

    2000

    工业品外观设计

    5000

    2000

    3000

    1000

    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外国国家(地区)提交专利申请的,只给予一个外国国家(地区)专利申请资助;PCT申请国际阶段已接受资助的,进入外国国家(地区)阶段不再给予外国专利申请资助。同一发明创造申请多个外国国家(地区)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并获得授权的涉外专利,最多给予2个外国国家(地区)的资助。

    备注

    资助对象:1、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2、户籍为成都市居民;3、在我市创业投资并持有本市长期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其专利申请提交且授权日均在长期居住证有效期内的。

    资助限制:同一个人或非职务发明人申请非职务发明的专利资助,全年度只给予累计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
    资助条件:1、代理机构为成都(或案件审查部为成都);2、是第一专利权人且是第一申请人;
    申请时间:进实审或授权6个月内提出(国内申请);PCT申请国际检索报告获得之日、国外专利受理之日或专利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涉外申请)

    高新区(获权)

    国内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发明

    2000元(申请);3000元(授权后)

    1000元(申请阶段);2000元(授权后)

    实用新型

    500元(申请);1000元(授权后)

    500

    外观设计

    200

    200

    商标

    1200

    软件著作权

    300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2000

    涉外申请

     

    欧盟、美国、日本

    其他国家

    发明

    申请或进国家阶段

    20000

    20000

    授权

    20000

    20000

    商标

    5000

     

    其他:支持高新区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

    1.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6万元奖励。

    对认定的高新区专利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4万元奖励,认定标准由科技局另行制定。

    2.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搭建专利联盟、专利池,开展专利预警分析、

    行业专利数据库建设、专利战略研究等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每个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20万元。
    3.鼓励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促进专利转化与实施。对通过专利质押获得单笔50万元以上贷款的企业,每笔资助2万元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不超过10万元。

    备注

    申请条件:1、申请时填写第一申请人地址为高新区且授权时证书第一权利人地址为高新区;2、知识产权第一申请人和第一权利人

    注册在高新区且税务解缴关系在高新区(或住所在高新区)
    资助限额:中国(含港澳台)知识产权项目资助限额为企业每家每年50万元,其他申请人每家每年25万元;涉外知识产权项目

    每个最多支持向2个国家的申请,资助限额为企业每家每年20万元,其他申请人每家每年10万元。
    申报时间:知识产权资助申请由发明专利第一申请人在申请日或知识产权第一权利人在授权公告日起12个月内提出
    联系方式:82829747

    六、有效期

    自2011 年9 月1 日起生效,生效之日起五年内有效。2009年3 月17 日印发的《成都高新区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优惠

    政策—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成高管办〔2009〕9号)同时废止。

     

    青羊区(获权)

    国内申请
    (获权)

     

    职务发明

    非职务

    发明

    5000

    3000

    实用新型

    1000

    800

    外观

    500

    500

    涉外申请

    申请PCT 专利进入国际阶段且国际初步检索报告具有新颖性

    10000

    5000

    国外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同一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

    30000

    30000

    申请条件:1、第一专利权人为工商、税务注册关系在青羊区地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登记地在青羊区地域内的社团组织或居住在青羊区地域内的个人;
    2、专利申请地址和第一权利人地址在青羊区;
    3、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申请PCT 国际资助的应自国际检索报告签署之日)起12 个月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官网:http://www.qyst.gov.cn/;电话:86241613

    金牛区(获权)

    国内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发明

    5000

    3000

    实用新型

    1000

    500

    外观设计

    500

    300

    涉外申请

    PCT国际申请中

    5000

    3000

    涉外授权专利

    10000元(同一专利获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的,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申请条件:1、专利申请时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单位和有本区正式户口的个人,且单位纳税或专利申请地址在本区内;持有我区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如其专利申请地在我区且专利授权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也可申请我区专利资助。
    2、专利资助申请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申请PCT国际资助的应自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专利资助的申请应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成都市金牛区专利资助。
    联系方式:电话:87511350

    龙泉驿区

    国内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申请阶段

    授权后

    申请阶段

    授权后

    发明

    3000

    2000

    1000

    1000

    实用新型

    800

    200

    300

    200

    外观

    400

    200

    涉外申请

    发明

    10000

    10000

    申请条件:1、专利第一申请人或第一权利人为注册在龙泉驿区且税务解缴关系在龙泉驿区的企业及营利性事业单位;住所在龙泉驿区的非营利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具有成都市龙泉驿区户籍的个人。
    2、专利资助申请应自专利申请受理日或授权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

    3、涉外同一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和地区
    注意:对已获得省、市知识产权局资助的授权专利,我区不再给予资助

    武侯区(获权)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涉外专利

    3000元

    1000元

    500元

    10000元

    资助条件:1、在武侯区内从事科研、开发、生产的单位或个人获得的授权专利(原则上应具有产业化条件)。
    2、申请资助的授权专利,应是授权公告日在本年度内的专利(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电话85092430

    锦江区(获权)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涉外专利

    4000元

    1000元

    500元

    10000元

    资助条件:1、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单位和有本区正式户口的个人。持有本区居住证的非本区居民,如其专利申请在本区提出且专利授权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也可申请锦江区专利资助资金;
    2、已受理的专利申请(产品)原则上应有明显技术含量和市场前景以及现实的实施条件;
    3、专利资助申请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专利资助资金实行常年受理集中审批。即在12月31日以前受理本年度的申请,由管委会办公室汇总并进行初审,合格者报区政府集中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 拨付方式

    (一)经审核批准获得资助的授权专利,于次年上半年进行集中拨付。

    (二)职务发明专利资助资金以转账支票支付;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资金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

    (三)办理专利资助资金拨付时,单位申请人应出具企业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和非经营性收据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个人申请人应提供专利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到管委会办公室办理拨付手续。

    成华区

    国内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发明

    3000元

    2000元

    2000元

    1000元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800元

    200元

    300元

    200元

    涉外申请

    涉外专利

    美、加、日、韩及欧盟国家

    其他国家

    职务

    非职务

     

    职务

    30000

    8000

    30000

    实用新型(类似)

    8000

    3000

    实用新型(类似)

    8000

     

    国内:

    同一个人或非职务发明人申请非职务发明的专利资助,全年度只给予累计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

    涉外:

    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外国国家(地区)提交专利申请的,只给予一个外国国家(地区)专利申请资助;PCT申请国际阶段已接受资助的,进入外国国家(地区)阶段不再给予外国专利申请资助。同一发明创造申请多个外国国家(地区)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并获得授权的涉外专利,最多给予2个外国国家(地区)的资助。

    专利成果转化资助:专利成果转化投产后,该产品一年内(12个月)所产生的税收,按地方实得部分的90%给予企业资助。

    申请专利资助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住所地在成华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具有我区户籍的居民;在我区创业投资并持有居住地址为本区的成都市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其专利申请提交且授权日均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可以申请成华区专利资助。

    (二)以成华区的地址提交的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

    (三)是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且是第一专利申请人。

    (四)积极配合成华区的专利工作,接受委托为我区企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为我区专利增长贡献较突出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

    (五)获得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的资助,应在专利获得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PCT申请国际阶段资助、国外专利申请资助或获得外国国家(地区)授权专利资助应在PCT申请国际检索报告获得之日、国外专利受理之日或专利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六)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5号令)所列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获得的专利不予资助。

    新都区(获权)

    国内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申请阶段

    授权后

    申请阶段

    授权后

    发明

    2000

    3000

    2000

    3000

    实用新型

    500

    1000

    1000

    外观

    500

    500

    涉外申请

    发明

    10000

    资助条件:在新都区内从事科研、开发、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获得的授权专利;

    资助的受理资助,应是受理时间本年度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资助的授权专利,应是授权公告日在本年度内的专利(逾期不予受理)。

    温江区(获权)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7000元

    1000元

    500元

    申请条件:申请地址在温江,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一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电话82632796

    青白江区

    国内申请
    (获权)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发明

    5000

    3000

    实用新型

    1000

    800

    外观设计

    500

    400

    涉外申请

    外国申请中专利

    PCT发明

    8000

    4000

    直接向外国提交的专利申请阶段

     

    美、日及欧洲(盟)国家

    其他国家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发明

    8000

    4000

    4000

    2000

    实用新型

    4000

    2000

    2000

    1000

    外观设计

    2000元

    1000元

    1000元

    500元

    外国授权专利

     

    美、日及欧洲(盟)国家

    其他国家

    发 明

    30000元

    15000元

    实用新型

    10000元

    5000元

    工业品外观设计

    5000元

    3000元

    申请条件:1、在青白江区内从事科研、开发、生产的单位或个人获得的授权专利(原则上应具有产业化条件)。
    2、申请奖励的授权专利,应是授权公告日在12个月内的专利(逾期不予受理)。

    新津县

    国内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申请阶段

    授权后

    申请阶段

    授权后

    发明

    1700

    300

    700

    300

    实用新型

    800

    200

    400

    200

    外观设计

    500

    100

    100

    100

    涉外申请
    (获权)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5000

    3000

    实用新型

    3000

    2000

    外观设计

    1000

    500

    申请条件:1、在新津县内从事科研、开发、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申请专利

    2、同一专利在多个国家(地区)申请者只享受一次补助

    双流县

    国内申请

     

    申请阶段

    授权阶段

     

    企业

    农村专合组织

    在校学生

    自然人

    企业专利

    非企业专利

    发明

    2000

    2000

    500

    500

    3000

    2000

    实用新型

    500

    500

    300

    600

    600

    外观设计

    200

    300

    200

    涉外申请

     

    申请阶段

    授权阶段

     

     

     

    企业

    非企业

    美国、日本及欧盟

    其他地区

     

     

    直接向外国提交申请

    8000

    4000

    30000

    15000

     

     

    PCT(进入国际阶段)

    8000

    4000

     

     

     

    注:1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国家(或地区)提交专利申请的,最多给予2个国家(或地区)涉外专利申请资助。

    2、同一发明创造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按获得授权的时间顺序最多给予2个国家(或地区)的授权资助。

    申请条件:1、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县的企事业单位及户籍在双流的个人

    2、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当年领取专利资助总计不超过15万元。个人领取专利资助当年总计不超过2万元。

    邛崃市(获权)

    国内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发明

    5000

    3000

    实用新型

    2000

    1000

    外观设计

    500

    涉外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发明

    6000

    3000

    实用新型

    4000

    2000

    资助条件:1.专利申请及授权地在本市行政区域。
    2.第一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申请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具有我市户籍的个人。
    3.专利资助申请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专利资助的申请应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涉外专利,同一发明创造获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只给予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助。

    蒲江市(获权)

    国内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发明

    6000

    3000

    实用新型

    2000

    1000

    外观设计

    500

    500

    涉外申请

    PCT专利进入国际阶段且国际初步检索报告具有新颖性

    10000

    5000

    国外及港澳台获得授权

    30000元(统一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和地区)

    资助条件:1、、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单位和有本县正式户口的个人。对无本县正式户口但申领有本县居住证明的个人,如其专利申请在本县提出(授权证书有“蒲江县”字样),且专利权日在居住证明有效期内的,也可申领蒲江县专利资助。
    2、专利资助资金申请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专利资助的申请应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同一专利只能申请一次县内资助。

    郫县(获权)

    国内发明(职务发明)

    国内发明(非职务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涉外专利

    5000

    3000

    1000

    600

    10000

    申请条件:1、专利申请及授权地在本县行政区域内。
    2、第一专利权人、涉外专利的第一申请人为本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具有我县户籍的个人;在我县创业投资并持有本县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其专利授权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可以申请郫县专利资助。非职务发明资助申请须由第一专利权人领取,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领。
    3、专利资助申请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中国及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应在专利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国家或地区提交专利申请的,只给予一个国家或地区涉外专利申请资助。

    彭州市(获权)

    国内申请

    国内发明(职务发明)

    国内发明(非职务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5000

    3000

    1000

    500

    涉外申请

    涉外发明

    涉外实用新型

    涉外外观

    30000

    20000

    10000

    资助条件:1、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单位和有本市正式户口的个人。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如其专利申请在本市提出且专利授权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也可申请彭州市专利资助。
    2、专利资助申请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金堂县(获权)

    国内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发明

    10000

    3000

    实用新型

    1000

    600

    外观设计

    500

    涉外申请

    发明

    提交PCT 申请并经国际检索后或直接向外国(地区)

    10000

    4000

    授权且无权利纠纷

    30000

     

    实用新型

    10000

    4000

    外观设计

    5000

    2000

    资助条件:(一)、专利申请及授权地在本县行政区域,在金堂县行政区域内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
    (二)、第一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申请人为本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具有我县户籍的个人。
    (三)、专利资助申请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是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且是第一专利申请人。专利资助的申请应由第一权利人提出,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涉外专利,同一发明创造获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只给予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助。

    (五)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或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的资助,应分别在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或专利获得授权之日起6 个月内到金堂县经济信息和科学技术局办理;PCT 申请国际阶段资助、国外专利申请资助或获得外国国家(地区)授权专利资助应在PCT 申请国际检索报告获得之日、国外专利受理之日或专利授权之日起12 个月内到金堂县经济信息和科学技术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六)已在国内其他地区享受同类性质专利资助的同一专利,不再给予资助。

    (七)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5 号令)所列的非正常申请专利

    资助额度要求

    1.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外国国家(地区)提交专利申请的,只给予一个外国国家(地区)专利申请资助;PCT 申请国际阶段已接受资助的,进入外国国家(地区)阶段不再给予外国专利申请资助。同一发明创造申请多个外国国家(地区)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并获得授权的涉外专利,最多给予2 个外国国家(地区)的资助。

    2. 同一个人或非职务发明人申请非职务发明的专利资助,全年度只给予累计不超过2 万元的资助。

    3. 非职务发明中的发明专利,第一专利权人也可在专利受理后,每件先申请资助500元,授权后再资助2500元。

    都江堰市

    国内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申请阶段

    授权后

    申请阶段

    授权后

    发明

    2000

    2500

    800

    1000

    实用新型

    1200

    1000

    500

    500

    外观

    800

    400

    200

    300

    涉外申请
    (获权)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发明

    10000

    5000

    实用新型

    5000

    3000

    外观设计

    2000

    1000

    资助条件:1、在都江堰市内从事科研、开发、生产的单位或个人获得的专利。
    2、申请资助的专利,应是本年度内的专利(逾期不予受理)。

    崇州市(获权)

    国内发明(职务发明)

    国内发明(非职务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涉外专利

    2000

    1000

    500

    300

    5000

    资助条件:1、在都江堰市内从事科研、开发、生产的单位或个人获得的专利。
    2、申请资助的专利,应是本年度内的专利(逾期不予受理)。

    个人(非职务发明)当年申请受理资助累计不超过1万元。

    申请专利资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报市知识产权局(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知识产权局窗口统一接件受理)。

    崇州市(获权)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国内实用新型

    500

    300

    500

    300

    500

    资助条件:1、、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单位和有本市正式户口的个人。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如其专利申请在本市提出且专利授权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也可申请成都市专利资助
    2、申请资助的授权专利,应是授权公告日在12个月内的专利(逾期不予受理)。

    《崇州市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该表可到市知识产权局索取,也可在崇州科技网站(www.czst.gov.cn)上下载。

    大邑县(获权)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涉外专利

    2500元

    1000元

    500元

    5000元

    资助条件:1、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单位和有本县正式户口的个人。
    2、专利资助申请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同一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和地区

    自贡市(获权)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涉外专利

     

    3000

    1000

    500

    5000

    申报条件:1我市的单位或个人; 2、获得专利授权的职务发明或非职务发明;3、专利资助资金的申报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资阳市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涉外专利

     

    1500

    800

    5000

    资助条件:1、资阳市境内注册的单位和境内个人; 2、请求书上第一申请人地址为资阳市;3、同一申请人同时申请同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只资助发明;

    4、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涉外国家申请的,只给一个国家的资助;5、申请资助的日期不得迟于申请专利的次年2月底。

    宜宾市(获权)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外发明专利

     

    3000

    1000

    10000

    专利申请补助资金的申请主体,是本市范围内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权、国外发明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自2007年7月31日(含当日)之后得到授权的专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由专利权人提出资助申请。

    申请专利补助资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利申请补助资金资助的专利应当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专利权属无纠纷;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

    (二)列入市级及市级以上各级政府科技计划、技改计划项目以及属于我市专利重点联系企事业单位获得专利的,可优先获得资助。

    (三)宜宾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在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拱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检索报告

    雅安市(申请阶段)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1500元

    1000元

    400元

    资助条件:1、申请个人户籍为雅安或者申请企业注册地为雅安;

    2、资助专利的申请日期:申请日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的;

    3、申报时间:2015年5月20日之前

    遂宁市

    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我市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预期经济效益显著的专利项目的实施及其产业化等方面。

    攀枝花市(获权)

    发明人类型

    国内发明专利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涉外专利

    个人

    2700

    1800

    1800

    5000

     

    职务

    11-2件,资助3000元;

    23-6件,资助6000元;

    37-10件,资助10000元;

    411-30件,资助20000元;

    530件以上,资助30000元。

    (1)3-10件,资助4000元;

    (2)11-30件,资助8000元;

    (3)30件以上,资助15000元。

    (1)3-10件,资助4000元;

    (2)11-30件,资助8000元;

    (3)30件以上,资助15000元

    5000元(同一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和地区)。

    资助范围和条件:

    (一)已获专利授权的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

    (二)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单位或有本市正式户口的个人。

    (三)第一专利权人申请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四)专利资助资金申请,应由第一专利权人在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即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期间授权的专利),逾期不予受理。

    内江市(申请中)

    国内发明

    国内发明(授权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国外发明

    3000

    2000

    1000

    500

    20000

    资助条件:本市企业职务发明和企业内部个人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符合本市产业政策

    绵阳市(获权)

    国内发明(申请中)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

    国外专利

    1000元(职务)/

    500元(非职务)

    5000

    500

    300

    不高于30000元(发明)/

    不高于2000元(外观)

    资助条件:1、第一申请人地址在本市辖区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

    2、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在本市辖区的国内授权的专利以及港澳台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

    3、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在本市军区的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国外外观设计专利。

    4、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应在缴纳官费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国内及港澳台地区授权专利资助应在专利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国外专利资助应在国外专利授权之日超12个月内提出。

    专利代理机构资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注册地在绵阳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绵阳设立的分支机构代理并获得授权的我市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注册地在我市的新增专利代理机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开办扶持。

    眉山市(获权)

    国内发明职务

    国内发明(非职务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涉外专利

    2000/件;

    1000/件;

    500

    300

    5000

    资助条件:1、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单位和有本市正式户口的个人。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如其专利申请在本市提出且专利授权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也可申请专利资助

    2、专利资助申请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专利资助的申请应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 4、涉外专利同一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和地区

    泸州市

    授权阶段资助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涉外专利

    3000

    800

    400

    5000

    申请阶段资助

     

    享受费减的

    未享受费减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发明

    1020

    510

    1700

    1700

    实用新型、外观

    150

    75

    250

    250

    资助条件:1、对本年度提出的国内专利申请,给予发明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费资助,已享受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按照实际缴费额资助;未享受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按照实际缴费额的50%资助。

    2、第一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单位和有本市正式户口的个人。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如其专利申请在本市提出且专利授权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的。

    3、专利申请资助应当在专利申请的当年提出,申请日为当年10月份以后的,提出专利申请资助的日期不得迟于申请日后的3个月;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资助,应当在授权公告日的当年提出,授权公告日为当年9月份以后的,提出授权资助的日期不得迟于授权公告日后的4个月。逾期不予受理。

    凉山州(获权)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涉外专利

     

     

    3000

    2000

    10000

     

    资助条件: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已获授权的凉山州境内单位(以注册地为准)和个人(以身份证为准),且《专利申请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在凉山州境内(多个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以第一申请人为准)的可以申请资助。

    2、同一申请人或单位申请资助资金,年度累计不超过 6000元同一重点单位申请资助资金,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0元。

    3、以上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资助年度,在此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申报当年的专利申请资助。申请人应于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县市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乐山市(申请中)

     

    发明专利(单位)

    发明专利(个人)

    实用新型、外观(单位)

    实用新型、外观(个人)

     

    816

    408

    120

    60

    资助条件:(减缓后应交金额的80%,重点单位可减缓后的100%)

    1、本市境内注册的单位和本市户籍的个人的专利申请,且《专利申请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属本市境内(多个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以第一申请人为准);

    2、 以上年的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为一个资助年度,在此期间申请的专利可以申报当年的专利申请资助,专利申请资助采取常年受理、集中审批和集中下发。审批和下发每半年集中一次进行。;3、实审费必须与申请费同时缴纳。4、(申请人可在乐山市科学技术局:http://www.lsst.gov.cn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乐山市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

    广元市

    申请阶段资助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涉外发明

    涉外实用新型

    涉外外观设计

    1000

    600

    500

    5000

    2000

    1000

    授权阶段资助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涉外发明

    涉外实用新型

    涉外外观设计

    1500

    1000

    500

    10000

    3000

    1000

    资助条件:1、我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我市常住人口户籍的公民;在我市工作、持有《广元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广工作证》的个人。

    广安市

    国内资助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申请中

    授权后

    申请中

    授权后

    发明

    3000

    2000

    1000

    2000

    实用新型

    1000

    200

    600

    200

    外观设计

    500

    100

    300

    100

    涉外资助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20000

    5000

    3000

    资助条件:1、专利申请资助对象为我市境内单位(以注册地为准)和个人(以身份证为准)的专利申请,且《专利申请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属于我市境内(多个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以第一申请人为准)。

    2、专利资助申请实行一年集中受理一次,以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资助年度,在此期间申请的专利可以申报当年的专利申请资助,资助申请应在申请专利的下一年度提出。

    专利申请资助限额:

    (一)同一个人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全年度累计不超过1万元。
    (二)同一单位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全年度累计不超过3万元;
    (三)同一重点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市内重点骨干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全年度不超过8万元。
    (四)当年市级财政安排资金使用完毕后不再受理资助申请。

    德阳市

    国内职务发明(申请中)

    国内职务发明(授权后)

    国内非职务发明(申请中)

    国内非职务发明(授权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PCT

    1500

    1500

    750

    750

    600

    200

    5000

    注意: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资助:职务的申请阶段就给,非职务的授权后给。

    资助限额:职务发明单一申请人年度申请阶段资助限额(不含PCT国际专利) , 一般企业3 万元, 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优势培育企业5 万元, 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8 万元。非职务发明单一申请人年度各类专利资助限额1 万元。青少年学生的发明创造在申请阶段按职务发明标准资助。

    代理机构奖励:专利代理机构年度代理市域内专利申请连续两年超过100件且发明和实用新型占比不低于65%的给予1 万元激励资助, 每超过5 0 件增加不超过5 千元, 最高限额5 万元。同时, 其代理的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给予每件600 元激励资助。资助方式: 直接支付至申请人或代理人账户。

    达州市

     

    国内发明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涉外专利

     

    3500

    1500

    1000

    10000

    资助条件1、专利申请资助资金资助的内容包括专利申请费、代理费、发明专利审查费、专利授权后的年费。资助标准根据专利申请技术的技术水平、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作用大小、专利申请人经济状况、专利申请人数多少等确定,但最多不超过上述列表。

    2、第一专利权人(申请人)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其申请在市内提出(以请求书为准);
    3、发明专利申请已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已授权;
    4、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至少应在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或发明专利实审通知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申请人在专利资助申请受理后,应及时到市知识产权局或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dzkjw.gov.cn)上查询审批结果。

    巴中市

    国内发明专利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涉外专利

     

    3000

    1200

    800

    6000

     

    资助条件:1、本办法适用于巴中市境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含外资及外资控股企业)及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2、原则上一年一次,以市科技知识产权局通知为准。

    甘孜藏族自治州

    州创新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对每个项目的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的资助数额不超过3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给予20%-30%的配套资金匹配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阿坝州创新资金采取贷款贴息为主、无偿资助为辅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南充市

    国内发明专利

    国内实用新型

    国内外观设计

    PCT发明专利

    3000

    1000

    300

    10000

     

    重庆市(试行)

    每年3、4月分出台具体资助政策

    申请中:申请费按实际发生额资助

    授权后:以一次性资助

    资助条件:(一)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注册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或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专利第一申请人为具有本市户籍或能够提供本市居住或者工作所在地证明的个人。